几内亚卫生部关于航空旅客进行新冠病毒检测的公告 |
2020-08-20 18:40 |
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并根据国际组织建议,现就计划自几内亚搭乘航班旅客进行新冠病毒检测制定措施如下: 一、行前准备 所有旅客须在出发前三天内完成新冠病毒检测。 检测机构:国家公共卫生研究所(INSP) 取样地点:科纳克里卡鲁姆区 取样时间: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时至下午2时 预约网址:www.insp-guinee.org 获取结果:取样后48小时内前往国家公共卫生研究所(INSP)接待处领取证明 收费标准:65万几郎/人 二、机场查验 旅客抵达机场后,应出示由国家公共卫生研究所(INSP)三天内出具的新冠病毒检测阴性证明,以及个人健康状况声明书,其中须保证未接触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无任何新冠肺炎症状且体温低于38度。 旅客应配合机场核查检测证明、体温、症状及确诊病例接触史,并提供在几居住信息。 三、机场责任 机场管理部门务必注意,旅客持有国家公共卫生研究所(INSP)出具的新冠病毒检测阴性证明,方可进入候机厅。航空公司应在旅客登机时再次查验。 本公告自签名之日起生效。 雷米·拉马 上校(签名) 几内亚共和国卫生部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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