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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内亚卫生部关于航空旅客进行新冠病毒检测的公告

2020-08-20 18:40

 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并根据国际组织建议,现就计划自几内亚搭乘航班旅客进行新冠病毒检测制定措施如下:  

  一、行前准备  

  所有旅客须在出发前三天内完成新冠病毒检测。  

  检测机构:国家公共卫生研究所(INSP  

  取样地点:科纳克里卡鲁姆区102公园对面  

  取样时间: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时至下午2  

  预约网址:www.insp-guinee.org

       获取结果:取样后48小时内前往国家公共卫生研究所(INSP)接待处领取证明 

  收费标准:65万几郎/  

  二、机场查验  

  旅客抵达机场后,应出示由国家公共卫生研究所(INSP)三天内出具的新冠病毒检测阴性证明,以及个人健康状况声明书,其中须保证未接触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无任何新冠肺炎症状且体温低于38度。 

  旅客应配合机场核查检测证明、体温、症状及确诊病例接触史,并提供在几居住信息。

  三、机场责任  

  机场管理部门务必注意,旅客持有国家公共卫生研究所(INSP)出具的新冠病毒检测阴性证明,方可进入候机厅。航空公司应在旅客登机时再次查验。  

  本公告自签名之日起生效。  

     

     

           雷米·拉马 上校(签名)  

         几内亚共和国卫生部长  

  2020817于科纳克里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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